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宏观经济
清华金融评论·2026-02-12 17:09

文章核心观点 -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目标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 [2]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2026年粮食产量目标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突出高水平稳产,注重质量效益 [4] - 稳产基础在于稳面积,增产主动力在于提单产,需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 [4] - 需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并巩固提升大豆产能,扩大油料多元化供给 [4] - 坚持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强化生猪产能调控,巩固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成果,推进深远海养殖和现代化远洋捕捞,发展森林食品和生物农业 [4] -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需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耕地红线,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5] - 需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选育推广突破性品种及高端智能、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 [5] - 需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 [5] - 需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治理,健全应急机制 [5] - 需健全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链条调控机制,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协同,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 [6] - 需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统筹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6] - 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推进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支持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 [6] 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 2026年是开展常态化帮扶的第一年,需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 [7][8] - 监测范围更广,涵盖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及其他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工作需加强数据共享以减轻基层负担 [8] - 帮扶对象需动态调整,避免固化身份,并格外关注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人群 [8] - 产业帮扶是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手段,需优化方式,注重长期培育,让产业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9] - 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在省级保持基本稳定,县级可实行差别化要求 [9] - 需压实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责任,分类纳入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9] - 需持续强化就业帮扶,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用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渠道 [9] - 需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健全发展状况统计监测体系,适当优化重点帮扶县范围 [9] - 帮扶需与激励并举,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医疗、教育、科技“组团式”帮扶 [9] - 需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 [10] - 政策可调整优化,如赋予县级在帮扶资金使用上一定自主权,拓展东西部协作领域,优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结对关系及驻村工作机制 [10]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 需提高乡村产业发展质量,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12] - 需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向后端延伸,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农业精品品牌 [12] - 需强化农业多种功能开发利用,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12] - 需注重带农增收,通过订单收购、股权分红、就近用工等方式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途径 [12] - 需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13] - 需统筹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适应人口变化趋势,结合自然灾害防范,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13] - 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聚焦水电路气信等领域补齐短板,探索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 [13] - 需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大资源投入和统筹配置,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13] - 需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 [13] - 需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效能,选好带头人,严格监督管理基层干部 [14] - 需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深化理论宣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14] - 需建设平安法治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14] 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 需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 [16] - 需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强化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 [16] - 需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 [16] - 需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 [16] - 需依法依规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加强租赁合同管理 [16] - 需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转移支付等与市民化挂钩政策 [17] - 需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办法 [17] - 需加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 [17] - 需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17] - 需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用足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 [17] - 需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机制,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放 [17] - 需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