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对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进项税额抵扣等核心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规定与明确 [2][16] 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 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2] - 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服务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信息技术、文化体育、鉴证咨询等;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3] -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具体情形包括: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销售或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或资源所在地在境内;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或资产在境内消费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4]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以及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金融商品,视同应税交易,需缴纳增值税 [5] - 员工为受雇单位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以及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6] - 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非企业单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7] 税率与征收率 - 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及进口货物,税率一般为13% [8] - 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特定货物(如农产品、图书、饲料等),税率一般为9% [8] -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一般为6% [9] - 出口货物税率为0 [10] -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11]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 [12] - 纳税人发生多项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时,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并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13] - 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征收率时,按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14] - 境内单位或个人跨境销售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设计、软件等服务,转让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以及提供国际运输等服务,适用0税率 [15] 销售额与计税方法 - 以外币结算的销售额应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选择销售额发生当日或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17]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或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时,应按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 [18] -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 = 销售额 × 税率 [19] -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19] 进项税额抵扣 - 进项税额抵扣需凭法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等 [20] - 自境外单位购进服务取得的完税凭证可作为扣税凭证进行抵扣 [21]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正常损失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2] -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法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没收、销毁、拆除等情形 [23] - 非正常损失项目具体涵盖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服务、损失的在产品及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服务、损失的不动产及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货物及服务 [24] - 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相关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抵扣 [25] - 购进餐饮服务若非直接用于消费(如为了转售),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27] - 购进货物或服务同时用于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等项目且无法划分时,应按销售额或收入占比逐期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27] 其他征管规定 - 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一般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 [26] - 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所列的14种轻微违法行为(如逾期申报),在限期内改正的,可适用“首违不罚”规则不予行政处罚 [34][35]
增值税 你问我答(一至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13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