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严格落实电子烟限制类产业政策要求,不得投资新建项目
财联社·2026-02-13 10:15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知,旨在通过严格规范企业投资、加强产能调控、推动供需平衡等措施,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整治行业“内卷式”竞争,化解产能过剩风险,并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最终实现电子烟产业的法治化、规范化与供需动态平衡 [1][2] 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 严格限制新增产能,不得投资新建项目,迁建及恢复建设项目不得增加产能 [2] - 原址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产能,确需增加的需满足严格条件,包括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有真实持续的市场需求、符合智能化绿色化方向等,且不得导致产业总产能增加 [2] - 禁止企业违规增加生产线或产能,禁止将主要生产工序委托给无证企业代工以规避监管 [2] - 企业投资或产能整合重组需符合反垄断法律法规 [2] 加强电子烟产能调控 - 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电子烟核定产能管理,按照“公平公开、分类施策、稳妥有序”原则进行 [3] - 严禁企业超核定产能生产经营,需调整产能的企业应申请重新核定并履行许可程序 [3] - 委托加工业务需在委托方核定生产规模和受托方核定产能范围内进行,对产能利用率低但仍存在委外生产的企业将调减其核定产能 [3] - 允许合规企业通过同一控制人下的企业合并或生产点合并进行产能整合重组,整合后的企业和生产点应位于产业基础较好、企业集中地区 [3] 推动市场供需平衡 - 在核定产能范围内核定企业年度生产规模,作为年度产销目标,以防范市场无序竞争风险 [4] - 严格实施生产规模总量调控,坚持分类施策,从严从紧审核生产规模调整 [4] - 加强监管,对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从严限制和重点核查,依法查处出口回流、虚假报关、产品不合规等行为 [4] - 要求出口企业提交产品符合目的地国家法律法规的证明文件,推动出口贸易全链条合规 [4] 化解并防范产能过剩风险 - 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畅通过剩产能退出机制,依法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的企业产能 [5] - 对产能利用率长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存在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并逐步淘汰落后产线、核减产能 [5] - 健全电子烟标准体系,加强认可认证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持续优化产能结构 [5] - 加热卷烟烟具生产线及核定产能需与电子烟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或重复计算 [6] 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 支持企业提升专业化、规范化经营能力,加强技术研发、工艺升级和品牌培育 [6] - 压实批发、零售主体责任,禁止通过网络平台违规销售电子烟,禁止销售不符合国标的产品 [6] - 提升监管数字化水平,完善追溯管理体系,强化供需信息采集分析,并配套制定管理工作指引,加强对企业投资、产能及生产规模使用的监测预警 [6] - 推动构建电子烟信用监管体系,对合规守信企业实施简化核查程序、减少检查频次等差异化监管措施 [6] -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加强购买资质核验,禁止采用诱导性营销,禁止使用甜点、糖果、水果等风味名称命名电子烟产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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