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手!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
证券时报·2026-02-13 11:20

深圳市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公开提示,旨在规范深圳市黄金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 [1] 企业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禁止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例如通过互联网平台以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为名,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平仓,而不进行实物交割 [3] - 禁止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义,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的“保本付息”非法集资活动 [4] - 禁止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如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实物转而开展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5] - 禁止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和开展黄金产品销售业务,禁止通过各类软件、APP及小程序开展非法黄金交易活动,禁止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 [5] - 禁止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进行虚假商业宣传,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5] - 禁止用非贵金属材料冒充纯金等贵重材质,严禁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6] 个人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禁止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8] - 禁止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禁止为相关非法软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不通过各类软件、APP及小程序参与非法黄金投资行为 [8] - 符合资质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可通过正规金店或银行购买黄金实物、黄金积存产品或黄金标的理财产品 [8]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相应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不得违反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发生异常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10] -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非法黄金活动宣传,不得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 [10] 违规后果 - 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非法黄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需立即停止相关行为 [11] - 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