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12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13 20:03

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在“十五五”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普机构进口特定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3] - 政策适用于向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台、站)、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所属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科普基地 [2] - 免税进口商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为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等载体;第二类是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等科普用品 [2] - 科普影视作品及用品的定义需符合《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 [2] - 科普影视作品相关免税进口商品的具体清单以附件形式发布,科普用品的免税清单将由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2][3] - 该政策的详细管理办法将另行制定印发 [3] 科普影视作品相关免税进口商品清单(2026年版) - 清单明确了可享受免税待遇的科普影视作品载体的具体税则号列与商品名称 [4] - 涵盖的载体类型包括:已曝光已冲洗的教学专用幻灯片(税则号列3705.0010)、缩微胶片(3705.0021等)、教学专用电影胶片(3706.1010等) [4] - 存储及录制设备与媒体包括:固态硬盘(SSD,8471.7011)、其他硬盘驱动器(8471.7019)、重放声音或图像信息的磁带(8523.2928)、其他光学媒体(8523.4990)、已录制的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8523.5120) [4] 个体工商户新办纳税人开业流程示例 - 示例展示了通过电子税务局为新办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及开业相关业务的流程 [8][9][12] - 流程包括:登录后选择对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信息确认,系统自动带出基本信息,纳税人需核对并补充如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业主联系电话等信息 [8][11][12] - 信息确认后,系统推荐办理其他开业业务,默认勾选“定额核定”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事项,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勾选如“发票用票需求申请”等其他事项 [13][14][16][18] - 在发票用票需求申请中,示例显示该纳税人的本月授信额度及可用剩余授信额度均为100,000元,并申请核定“数电票”票种 [19] - 在定额核定信息中,示例显示核定项目为“酒、饮料及茶叶零售”,核定期间为2026年全年,月核定应纳税经营额与应纳税额均为0元,并列出增值税征收率为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征收率为5% [19] - 流程办理完成后,系统反馈“发票用票需求申请信息已提交”、“定期定额核定申请已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已完成签订”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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