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登记新规核心变化 - 核心观点: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2号公告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进行了全新规范,主要变化包括调整销售额的计入规则、停止辅导期管理以及明确生效时间,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一般纳税人登记规定新变化 - 调整销售额的计入规则: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原因调整的销售额,需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 [1] - 停止实行辅导期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原辅导期纳税人因增领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可用于抵减税款或申请退还 [2] - 明确生效时间:对于在办理2025年四季度或12月税款所属期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其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为2026年1月1日 [3] - 明确生效时间(调整销售额情形):因调整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导致年销售额超标的,一般纳税人生效日期不早于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前按销售额依税率计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的纳税人,生效日期也为2026年1月1日 [4] - 明确生效时间(一般情形):除上述特定情况外,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标准当期的首日 [5] 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人员 - 强制登记主体: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除特定两类情形外,均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6][7] - 豁免登记情形(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可豁免登记 [7] - 豁免登记情形(二):自然人可豁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8] - 其他登记情形:其他应办理登记的情况,需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9] 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 登记办理时限(调整销售额情形):因调整销售额导致年销售额超标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并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1] - 登记办理时限(一般情形):其他年销售额超标的纳税人,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登记并填报登记表 [11] -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流程:符合豁免条件的纳税人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12] - 逾期办理后果: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的,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将按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 [13]
纳税人登记有新规定,这几点您要注意!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14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