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有大行及多家上市银行正密集设立“首席合规官”职位,以响应并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该办法的过渡期将于2025年3月1日结束,目前仍有半数A股上市银行尚未敲定人选 [1][4][5] - 银行普遍采用由行长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首席合规官的模式,这被视为一种高效且能提升合规管理权威性的做法,有助于推动全行形成“合规优先”的文化,并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1][2][6][7][8] 国有大行设立首席合规官 - 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于2月13日同日发布公告,分别由现任行长王志恒和张辉兼任首席合规官,标志着首席合规官制度首次在国有大行中完成设立 [1][2] - 此举被视为国有大行高度重视合规管理的体现,由行长兼任可将合规责任提升至最高经营层面,强化合规管理的权威性,并依托行长对全行经营的全面掌控推动合规高效落地 [2] 其他上市银行密集任命 - 近期多家上市银行密集公告首席合规官人选:齐鲁银行于2月4日聘任行长张华兼任,上海银行于2月11日聘任行长兼首席财务官施红敏担任,光大银行于2月12日同意聘任杨文化为副行长兼首席合规官 [1][3] - 这些任命显示上市银行正加速推进《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合规管理体系落地 [3] 监管新规背景与过渡期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并设置了一年过渡期,要求金融机构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目前距离过渡期结束仅剩约半个月 [1][4][5] - 《办法》旨在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全面的合规管理体系,实现从“被动监管遵循”向“主动合规治理”的转变,并统一了首席合规官等岗位的名称和职责,以满足合规管理的独立性要求 [6] 行业任命模式与现状 - 截至2月13日,42家A股上市银行中已有21家明确了首席合规官人选,仍有半数银行尚未敲定 [1][7] - 从当前设置模式看,约一半银行采用高管兼任模式,其中由行长兼任最为普遍,涉及国有大行、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部分银行由副行长或行长助理兼任;仅个别银行采用专职设置模式 [7] - 有观点认为,对于中小金融机构,设立过多专职高管岗位可能增加内部协调成本和经营管理负担,因此由行长或其他高管兼任首席合规官是更值得推广的做法 [7][8]
国有大行首次“上岗”这一职位,由行长兼任!中小银行早已跟进,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