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四部门联合发文,旨在建立过渡期后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通过加大资源投入、强化能力建设、促进多业态协同等方式,提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精度和实效,以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1][5] 健全重点人群开发式金融帮扶长效机制 - 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并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到期后有需求的群体提供接续支持 [5] -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强化帮扶产业全链条信贷服务,并建立有帮扶带动作用的经营主体名单 [6] - 继续实施并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贷款额度上限,以支持重点人群创业和小微企业带动就业 [2][6] - 继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支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6] 建立分层分类的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机制 - 坚持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1][7] - 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区域的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1][7] - 聚焦人口较多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加大特色产业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托育等领域金融支持 [7] - 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单位需用好各类帮扶资金,增强定点帮扶县内生发展动力 [8] 强化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 - 做好粮油生产和“菜篮子”产业金融服务,支持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 [9] - 开发应收账款融资、订(仓)单质押、供应链票据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场景,保障农业全产业链金融需求 [2][10] - 扩大县域富民产业发展金融供给,聚焦主导产业全链开发、创业孵化平台和就业帮扶车间扩能提级 [11] -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资金投入,支持农村公路、供水保障、电网提升、污水治理、农房改造等项目 [11] - 加大“农文旅”融合发展金融资源投入,支持农事体验、文化体验、研学基地、户外营地等新业态提质升级 [12] - 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支持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等领域 [13] 强化金融服务能力建设 - 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在现有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信贷支持 [14] - 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要深化农村分支机构建设,在人员、资本、费用上予以倾斜 [14] - 农村中小银行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 [14] - 探索运用“贷款+外部直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式满足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需求 [14] - 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质押融资,优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模式 [14] - 深化金融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升融资效率和风控水平 [15] - 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普及应用,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评定工作 [2][16] 强化金融多业态协同 - 鼓励欠发达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绿色等专项金融债券 [2][17] - 对注册地在原脱贫地区的企业继续实施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支持其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17] - 支持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并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稳步推进“保险+期货” [18] - 创新发展保险产品和服务,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保险、帮扶产业项目保险等 [18][19] 强化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 - 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入 [2][19] - 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涉农贷款不良率高于自身各项贷款3个百分点(含)以内,可不作为监管评价和内部考核扣分因素 [19] - 建立健全常态化金融帮扶政策效果统计与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跟踪分析政策落实成效 [2][19]
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
券商中国·2026-02-14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