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业务发生变更!
券商中国·2026-02-16 14:03

证监会核准中信证券变更业务范围 - 中国证监会核准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其业务范围的申请,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区域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1] - 深圳证监局亦核准了中信证券的业务范围变更,将“证券经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经营区域限定在上述相同区域,并对“证券自营”业务范围进行了相应调整[2] 变更背景与整合计划 - 此次业务范围变更是中信证券收购广州证券(后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后的后续整合步骤,旨在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3] - 公司参照了历史上收购万通证券(现中信证券(山东))和金通证券(现金通有限)后的处理模式,即通过划分母子公司业务区域来避免竞争[3] - 根据整合计划,中信证券华南被定位为在特定区域(广东(不含深圳)、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经营特定业务的子公司,而中信证券母公司将相应调整其业务范围[4] 子公司经营表现 - 中信证券华南(原广州证券)于2020年1月并入中信证券[4] - 2024年,中信证券华南实现营业收入11.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95%;实现营业利润4.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76%[4] 监管要求与后续步骤 - 证监会要求中信证券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在换领营业执照后15日内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1] - 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在取得新许可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2] - 监管机构要求公司平稳处理业务调整,确保客户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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