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动漫】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20 10:20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基本政策 - 扣除范围涵盖学前教育(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和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4] - 扣除方式为定额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人民币[4] - 扣除主体为父母,可由一方按100%标准(每月2000元)扣除,或由双方分别按50%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扣除,选定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4]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 -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含境外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境外教育需留存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资料备查[4][5] -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方式(一方扣除或双方平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6] - 扣除主体不限于生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也比照执行[7] - 子女本科毕业后、备考研究生期间,因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且未取得研究生学籍,父母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8] - 子女在学历教育规定的寒暑假期间,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