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与贪污贿赂罪定义 - 洗钱罪指为掩饰、隐瞒特定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包括提供资金账户、转换财产形式、转移资金或跨境转移财产等 [2] - 贪污贿赂犯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具体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罪名 [2] 涉贪污贿赂洗钱典型案例 - 案例涉及房地产公司法人甲某为感谢时任区住建局局长乙某在项目收购中的关照,准备赠予房产,后折算为现金人民币350万元 [3] - 被告人丙某在乙某示意下,接收了甲某交予的50万元购房定金,后因退房,该定金退回丙某银行卡内 [3] - 甲某将房产折算后剩余的300万元现金交予丙某代收,丙某按照乙某要求,将30万元现金交给乙某,70万元用于老家建房,250万元于2016年2月至4月陆续存入本人银行卡内 [4] - 丙某应乙某要求,于2016年2月开立股票账户,陆续购入价值约250万元股票 [4] - 丙某在明知资金是乙某贪污贿赂所得的情况下,仍帮助掩饰、隐瞒,于2022年9月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定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4] 洗钱主要手法 - 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受贿所得资金:丙某用本人银行卡收取退回的50万元购房定金,并将代收的250万元现金存入本人银行卡 [5] - 将受贿犯罪所得资金转化为有价证券:丙某以本人名义开立股票账户,购入价值约250万元股票 [6] 打击洗钱犯罪的主要做法 - 监察部门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坚持“一案双查”,对每宗案件进行洗钱问题专项核实,全面梳理涉案人员资产,发现线索后商请公安部门协同打击 [8] - 人民银行通过反洗钱调查,调取涉案账户信息和资金交易流水,分析资金路径,协助监察部门梳理资金链条,推动案件查办 [10] 公众风险防范提示 - 不要出租或出借身份证件、银行账户、证券账户、银行卡等 [10] - 不要使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存现、取现 [10] - 不要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自觉远离洗钱陷阱 [10] - 勇于举报贪腐和洗钱行为 [10]
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系列展播|③涉贪污贿赂洗钱案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2026-02-27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