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力!20项举措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清华金融评论·2026-03-02 18:54

文章核心观点 - 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旨在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建立覆盖全链条、全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以分散科技创新风险并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 [3][4][5] 政策主要内容与特点 - 文件共七部分,提出20项政策举措,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防范风险”的总体原则 [5] - 重点举措围绕“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从五个方面聚焦发力: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5] - 保障监督部分明确了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和强化风险防控责任四方面要求 [5] 服务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具体措施 - 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优化多主体风险分散模式和多层次损失分担方式,在重点科技领域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成立专业保险共同体 [7] - 加强对国家实验室体系、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特色化、专业化保险服务 [7] - 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科技保险区域创新高地 [7] 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险保障水平的具体措施 - 推广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赔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鼓励对核心专利与商标的侵权责任和维权费用提供重点保障,鼓励有条件地区通过提高保费补贴比例降低企业投保成本 [8] - 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在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和高新区等企业聚集区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结合企业风险特征及“先使用后付费”等场景提供灵活保险方案 [8] 加强重点领域保险保障的具体措施 - 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推动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等产品推广实施 [9] -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科技型企业的承保支持力度,健全海外风险服务体系,探索跨境科技保险理赔服务协作以支持企业“走出去” [9] - 完善科技人才保险保障服务,鼓励建立科技人才保险保障计划,加强对海外回国人员的保险保障 [9] - 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指导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指导目录,推动组合式保险模式,加快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专利海外布局费用损失保险等发展 [9] - 推动网络安全保险创新应用,持续开展试点,鼓励围绕电信、互联网、工业、金融等重点行业开发多元化产品,支持网络安全服务机构提供风险评估等技术服务 [9] 加快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的具体措施 - 优化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提高产品创新包容性,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重点领域鼓励开发专属产品,探索建立专项风险准备金制度 [10] - 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构建匹配科技企业发展规律的服务模式,按需发布承保理赔指引,支持保险机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与标准制定,开展风险减量管理 [10] - 鼓励科技保险专业化经营,坚持“专门政策、专属产品、专营团队、专业人才、专项考核”导向,在监管评级等方面体现鼓励政策,鼓励在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设立专营机构 [10] - 优化发展生态,支持重点区域整合企业研发投入、测试成本、知识产权等动态数据搭建风险图谱库,深化金融科技应用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服务效率,研究建立知识产权、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标准框架 [10] 引导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措施 - 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领域,鼓励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布局,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并鼓励优先投资科技型企业 [11] - 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聚焦前沿科技领域的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支持,健全国有保险机构参与创业投资的内部容错机制 [11] 强化激励保障与政策监督的具体措施 - 建立由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多部门组成的科技保险协调推进机制,鼓励地方参照建立并将科技保险纳入区域科技创新支持政策体系 [12] -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保险补贴、风险补偿等已有政策,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作用 [12] -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分析研判,鼓励开展政策“揭榜挂帅”,并计划联合开展科技保险宣传周活动以普及知识、介绍产品与服务 [12] - 强化风险防控责任,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明确科技和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保险机构的风险防控责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