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全球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构成越权,导致相关关税失效,这削弱了其核心政治资产和谈判筹码,并可能扩大财政赤字[4][5] - 特朗普政府迅速采取行动,援引《贸易法》第122条款征收15%的全球临时关税作为替代,但该措施有效期仅150天,因此政府正加速推进针对主要贸易伙伴的新一轮301调查,以建立长期、灵活的替代性关税方案[6][7] - 尽管IEEPA关税被判非法,但企业能否获得退税、退多少仍需漫长司法程序确定,历史先例表明大规模退税过程可能持续多年,短期内难以落地[9][11] - 最高法院裁决后市场短期反应积极,但随后因特朗普政府迅速推出替代关税方案而修正,市场更多是对“政策不确定性的再定价”,而非关税趋势的根本转向[15][16] - 对中国而言,IEEPA失效后改用122条款关税,理论税负下降约5个百分点,但对华有效关税率预计仍维持在30%左右的高位,压力依然显著,短期内因特朗普可能访华而大幅调整关税的概率较低[17][18] 事件背景与裁决影响 -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特朗普政府援引IEEPA征收的全球对等关税及针对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国的芬太尼关税构成越权,相关关税自4月2日起失效[4] - 该裁决对特朗普政府产生三类主要影响:1) 政治影响:削弱其核心政治资产和对外谈判筹码;2) 经济影响:截至2026年2月20日,相关关税累计规模约1700亿美元,关税收入减少及潜在退税可能扩大财政赤字,对美元和美债构成压力;3) 外交影响:削弱以关税为抓手的贸易框架执行力,贸易伙伴可能放缓协议执行节奏[5] 政府应对与政策路径 - 裁决后,特朗普迅速签署行政指令,援引《贸易法》第122条款征收全球关税(税率从20日提出的10%提高到21日的上限15%),自2月24日生效,有效期最长为150天[6] - 由于122条款关税最长150天且延期需国会批准(通过可能性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维持既有301和232条款关税,并加速启动新一轮301调查,以在122条款到期前形成替代方案[6] - 新一轮301调查将覆盖多数主要贸易伙伴,重点领域包括工业产能过剩与强迫劳动、药品定价、对美国科技公司的歧视及数字服务税等[6] - 301调查完成后,政府在法律上拥有更大关税操作空间,因其未设定明确税率上限,且可在原框架下灵活调整税率和范围,无需每次都启动新调查[7] 企业退税诉讼前景 - 自2025年11月5日最高法院听证会表达质疑后,企业诉讼激增,截至2026年1月6日至少累计提起914起诉讼,涉及1000多个法人实体,包括美国铝业、横滨橡胶、川崎重工、隆基绿能及众多消费品品牌[9] - 最高法院未就退税事宜作出明确裁决,将问题交由下级法院审理,因此退税的具体额度、时间均需通过后续司法程序确定[11] - 历史上有大规模退税先例(如1998年港口维护税案涉及约7.5亿美元),但退款进程缓慢,演变为跨多年的行政与司法程序,特朗普和官员均表示当前退税诉讼可能持续数年[11] 对既有贸易协议的影响 - IEEPA失效可能导致各国执行既有贸易协议的节奏分化:已进入白宫实施轨道的伙伴(如日本、英国、印尼)观望概率较低,更可能通过技术调整继续推进[13] - 仅停留在框架层面的伙伴(如欧盟、越南、泰国、瑞士等)缺乏实施闭环,更可能在IEEPA失效后阶段性放缓,等待美国明确替代路径[13] - 介于两者之间、已公布协议文本但无实施文件的国家(如韩国、印度、马来西亚等)预计将采取“分项推进”策略,在非敏感领域维持合作,在核心议题上动态调整节奏[13] 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 2月20日裁决公布后,全球金融市场迅速反应:标普500指数上涨约0.6%,纳斯达克指数上涨约1%,欧洲汽车股及在美上市的韩国、印度等国股票表现强劲[15] - 债券市场出现抛售,10年期美债收益率上升约2个基点至4.096%;美元指数下跌约0.2%至97.67[15] - 初始市场逻辑是关税取消缓解通胀、改善企业盈利,但关税收入减少和潜在退税扩大财政赤字利空美元和美债;随后因特朗普推出替代关税方案,市场对财政冲击和贸易政策宽松的预期回落[16] 对中国的具体影响 - 根据Penn Wharton Budget Model测算,截至2025年11月,美国对华有效关税率约为34.7%,包含约10%的301关税、10%的对等关税、10%的芬太尼关税等[17] - IEEPA关税失效后,改用122条款15%的临时附加税替代原先约20%的IEEPA关税,理论上整体税负下降约5个百分点[17] - 但由于进口商品结构等因素,美国对华有效关税率预计仍在约30%左右,虽较此前回落,但仍明显高于多数东南亚国家及日韩等盟友[17] - 美国已对中国绝大多数商品完成301调查,提高对华关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较短实施周期,但考虑到特朗普可能于3月31日至4月2日访华,短期内大幅调整关税的政治动机有限[17] - 综合而言,对A股出口链构成一定“边际利好”,短期表现为预期修复的阶段性反弹窗口,中期则取决于4月特朗普访华的潜在交易空间[18] 全球各地区关税变化(摘要) - 根据提供的表格数据,在从IEEPA关税转向122条款15%关税后,多数国家/地区的附加关税税率下降[19] - 例如:老挝、缅甸税率从40%降至15%(变化-25%);中国从20%降至15%(变化-5%);欧盟、日本、韩国税率维持15%不变(变化0%);英国、澳大利亚税率从10%升至15%(变化+5%)[19] - 加拿大和墨西哥因USMCA协定享有部分豁免,其税率变化分别为-20%和-10%[19]
IEEPA被判越权,然后呢?(国金宏观厉梦颖)
雪涛宏观笔记·2026-02-23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