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黑龙江省发布专项政策,旨在通过系统性财政补贴、金融支持和要素保障等措施,全面推动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生物化工、生物医药、新食品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以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并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4][5]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 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对获批的国家级、部级、省级平台按规定给予奖励 [6] - 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围绕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和前沿方向部署重点研发项目,对创新药械、核心菌种、生物育种、生物化工等领域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给予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6] - 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且符合条件的生物制造企业,按照其研发投入的存量和增量部分给予不同比例补助,省、市按1:1比例出资 [6] - 支持中试熟化平台建设:对新建的生物制造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熟化平台,按总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已建成运行的平台,按年度为我省企业服务金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入选国家工信部中试能力建设平台的,补助资金上浮50% [6] - 支持技术交易活动:对省内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落地转化、实际支付额超过100万元的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按其实际支付额的20%给予资助,单项合同最高资助200万元 [6] 二、推动产业扩量提质 - 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对生物制造领域新建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按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0万元,并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 [7] - 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并在争取国家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时予以支持 [7] - 支持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对通过省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生产线)和智能工厂,按项目合同金额(含设备和软件)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数字化车间最高补助200万元,智能工厂最高补助1000万元 [7] - 推动产业融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产业链协作,引导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加快建设绥哈大齐国家级生物制造集群 [7] 三、支持重点领域发展 - 做优做强生物医药:对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按阶段给予梯度支持,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分别最高支持8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对在省内实现生产销售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再给予一次性最高1500万元奖励;对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新增销售收入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中标国家或省际联盟集采的品种,按当年采购总金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8] - 培育发展新食品:鼓励开发特医食品、保健食品、微生物蛋白、益生菌等新食品及配料,对获得国家许可的“三新食品”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8] - 大力发展生物化工:鼓励开发多元醇、长链二元酸、聚乳酸、聚酯、生物基尼龙等高附加值生物基化学品和材料,推动其在包装、日化、物流、建材等领域的应用;对年度单品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新产品,按年度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开发企业奖励,单品最高奖励5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累计奖励最高300万元 [2][8] 四、加大要素资源保障 -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支持生物产业园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债券资金支持,并支持生物质资源富集地区依法依规申请认定化工园区 [9] - 保障关键生产要素: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重点产业项目清单,予以重点推动;将生物制造企业纳入天然气、电力、运输等大用户保障范围,支持绿电直连,保障用电;工业用地实行净地出让,出让底价可综合确定 [10] - 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利用龙江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给予资金支持;利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降低项目资本金自筹比例;鼓励银行创新“科新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增信支持并降低担保费率 [10]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生物制造企业提供专利预审服务以缩短审查周期,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和涉外纠纷维权援助力度 [10]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畅通引才“绿色通道”,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创新或创办企业 [10]
大力发展生物基化学品和材料!黑龙江发布生物制造产业政策措施!(附通知全文)
synbio新材料·2026-02-26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