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 最高5000万! 黑龙江生物制造政策,支持生物医药、生物化工、生物农业

文章核心观点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13日发布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旨在通过财政补助、要素保障等多方面支持,推动生物医药、生物化工和新食品三大重点领域的发展,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1][2][7]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 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对获批的国家级、部级和省级创新平台按规定给予奖励 [3] - 支持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关键技术和前沿方向部署重点研发计划,对评审通过的项目给予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3] - 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对研发投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存量和增量给予不同比例补助,省、市按1:1比例出资 [3] - 支持中试熟化平台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平台按总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对已建成运行的按年度服务金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入选国家级平台的补助资金上浮50% [3] - 支持技术交易活动 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落地转化的,按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合同的20%给予资助,每项合同最高资助200万元 [3] 二、推动产业扩量提质 - 支持生物制造项目建设 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按核定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0万元 [2][4] - 支持企业设备更新 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 [4] - 支持企业智改数转 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按项目合同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数字化车间最高补助200万元,智能工厂最高补助1000万元 [4] - 推动产业融通发展 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引导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加快建设绥哈大齐国家级生物制造集群 [4] 三、支持重点领域发展 - 做优做强生物医药 对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按阶段给予梯度支持:Ⅰ期最高800万元、Ⅱ期最高1000万元、Ⅲ期最高1500万元 对实现生产销售的产品再给予一次性最高1500万元奖励 对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新增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对集采中标品种按当年采购总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5] - 培育发展新食品 鼓励开发特医食品、保健食品、微生物蛋白、益生菌等新食品及配料 对获得许可的“三新食品”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5] - 大力发展生物化工 鼓励开发多元醇、长链二元酸、聚乳酸等高附加值生物基化学品和材料 对年度单品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新产品,按年度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奖励,单品最高奖励5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累计最高奖励300万元 [5] 四、加大要素资源保障 -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支持生物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债券资金支持 支持生物质资源富集地区依法申请认定化工园区 [6] - 支持关键要素保障 将生物制造企业纳入天然气、电力等大用户保障范围,支持绿电直连,保障工业用地供应 [6] - 强化金融服务支撑 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用好龙江天使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新贷”等金融产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 [6]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为生物制造企业提供专利预审服务以缩短审查周期,依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涉外维权援助力度 [6]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高校加强相关学科建设,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创新和成果转化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