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如何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3-04 16:38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计算与优惠政策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全年收入额 - 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4] - 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例如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81920元 [4] -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 -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支出在预扣预缴阶段不能扣除,只能在汇算清缴期间扣除 [5]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等 [5] - 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可享受60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职场新人在预扣预缴时可按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乘以5000元/月计算累计减除费用,例如7月入职,当期可减除费用为35000元 [6][7]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为:以一个月为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0000元;以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 [17][18][19] - 自然人发生特定情形时,应以当月全部应税交易销售额,适用月销售额100000元的起征点标准,这些情形包括:取得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出租不动产;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通过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平台代办申报;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代办申报;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服务并由保险企业代办申报;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22][23][24][25] - 除上述列明的六种情形外,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实行按次纳税,并适用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 [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