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确认操作流程 - 当销售方因发票额度不足申请调整,且需要购买方确认购销合同时,购买方需登录电子税务局APP进行操作 [2] - 具体操作路径为:在APP中选择【办&查】-【发票使用】-【购销合同确认】进入功能菜单 [4] - 进入功能后,默认显示“已收到的”标签页,购买方可在此查询待确认的合同,并打开详情页进行后续操作 [6] 增值税申报表调整 - 增值税新政将原“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并入“服务”范畴 [17] - 一般纳税人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填写口径调整为: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填写在本栏 [18] - 一般纳税人主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的填写口径调整为:纳税人本期按照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和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填写在本栏,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18] - 明确了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中,“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而“服务”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18]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安排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19] - 税务部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纳税人若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可自2月25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 [19] - 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 [19] - 操作路径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首页】-“2025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或通过【办&查】-“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 [19] 其他税务申报时间节点 - 每月1日至16日需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车船税(代收代缴纳税义务人) [13] - 每月1日至25日需申报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费 [13] - 2025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6] -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 [16] 线上办税服务支持 - 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时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网上办理 [22] - 若线上功能无法满足需求,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可通过“悦悦”人工远程问办服务在线联系征纳互动座席,线上提交资料,远程办理业务 [22][23]
山西: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的购销合同,购买方如何确认?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3-05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