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创业板增设一套更加精准、更为包容的上市标准;允许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支持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创业板上市
梧桐树下V·2026-03-06 19:45

资本市场“十五五”期间高质量发展规划 - 核心目标: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资本市场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7] - 市场功能:“十四五”期间交易所市场股债融资达64万亿元,直接融资比重提高至31.97%,较“十三五”末提升3.2个百分点 [6] - 市场规模:A股总市值超过110万亿元,5400多家上市公司年营收额超过GDP的一半 [6] - 市场结构:沪深300成分股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权重达45%,公募基金、社保、保险、年金等中长期资金持有A股流通市值增长超50% [6] - 监管执法:“十四五”期间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财务造假等案件的行政处罚数量及金额较“十三五”分别增长82%和39% [6] 市场韧性与制度建设 - 市场稳定性:健全“长钱长投”的市场机制和生态,完善中国特色稳市机制,丰富跨周期逆周期调节手段 [8] - 基础制度: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积极发展多元股权融资,拓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退出渠道,加强债券、REITs和资产证券化市场建设 [8] - 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更好满足企业和居民风险管理需求 [8] 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 核心方向:在持续狠抓上市公司“真实性”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可投性” [8] - 具体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分红回购,活跃并购重组市场 [8] - 历史表现:新“国九条”颁布两年来,上市公司累计分红回购5.23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15] 监管执法与投资者保护 - 核心职能:坚持依法治市,推动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精准有力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行为 [9] - 执法成效:近两年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1130件,罚没款金额308亿元,创历史新高 [15] - 退市情况:近两年有88家公司平稳退市,其中去年16家上市公司因严重造假而退市 [15][17] - 投资者保护:持续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体系,推动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健全多元化争议解决路径 [9][19] 对外开放与跨境合作 - 开放方向: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度为方向,推动市场、产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双向开放迈上新台阶 [9] - 监管合作:深入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改革,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合作,提高开放条件下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9] 服务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 - 政策导向:常态化实施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型企业的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 [11] - 历史举措:已推出“科创板八条”、“并购六条”、科创板“1+6”改革等举措 [11] - 未来方向:协同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改革的集成效应,更大力度推动要素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 [11] 深化创业板改革 - 总体目标:进一步突出创业板功能定位,更好支持包括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在内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2] - 制度包容性:增设一套更加精准、包容的上市标准,加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支持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优质创新创业企业上市 [12] - 经验复制:将科创板改革有益经验复制推广至创业板,包括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创新企业实施IPO预先审阅、允许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优化新股发行定价等 [12] - 公司质量:建立健全从推荐上市、遴选审核到全过程监管的制度机制,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 [12] - 进展:深化创业板改革的总体方案已基本成型,将进一步完善后择机发布实施 [12] 优化再融资机制 - 制度优化:优化再融资审核注册机制,提升便利度,包括优化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推出储架发行、完善锁价定增机制、优化再融资简易程序等 [13] - 扶优扶科:对治理和经营规范、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上市公司大幅提升审核效率;将科创板、创业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拓展至主板,放宽再融资补流限额用于研发投入、缩短再融资间隔期 [13] - 加强监管:强化从预案披露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依法严惩“忽悠式”再融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行为 [13] 风险防范与机构监管 - 风险监测:全方位加强市场风险监测,关注风险跨市场跨期现跨境传导,巩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 [16] - 机构监管:推动修订出台证券公司监管条例,支持优质头部机构做强做大、中小券商差异化发展;纵深推进公募基金改革,督促其坚守长期主义;完善私募基金“1+N+X”制度体系,打击违规行为 [18] - 新型业务监管: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出台衍生品交易监管办法;强化真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监管,建立健全加密资产监管制度规则 [18] 财务造假综合惩防 - 体系建设: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落地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加强保荐代表人监管,加快建设财务造假线索发现中心和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预警机制 [17] - 严厉打击:加大财务造假行为查处力度,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严格落实造假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坚决破除财务造假“生态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