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江苏省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新政,旨在通过优化基金分类、管理、激励和退出机制,引导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结合,推动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实现政府投资基金从“规模扩张”向“质量优先”的高质量发展转变 [1][3] 基金分类与投资方向 - 政府投资基金主要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 [1] - 产业投资类基金需围绕“1650”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改造传统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 [1] - 创业投资类基金需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对“10+X”未来产业体系的投入,并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1] 激励机制与出资安排 - 对创业投资类基金,鼓励采取母子基金投资方式,各级政府出资比例和管理费提取比例可适当提高 [1] - 对引导作用好、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投资阶段早、风险较大的创投基金,各级政府出资比例合计可提高至70%,管理费提取比例可提高至3%/年,基金存续期和绩效评价周期可适当延长 [1] 统筹管理与容错机制 - 建立全省政府投资基金统筹管理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省财政厅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 [2] - 设区市需统筹考虑经济产业实际、财政承受能力、债务风险等,合理确定基金数量、投向、规模和层级 [2] - 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容忍正常投资风险,设置差异化评价指标,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 [2] 优化发展环境 - 旨在打破区域壁垒,让市场更好配置资源 [2] - 鼓励取消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地限制,吸引优质管理人 [2] - 科学设置返投认定标准,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2] 退出机制与渠道拓宽 - 强化基金退出管理,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完善政府投资基金份额转让平台,加快建设份额估值和报价系统 [3] - 发挥“江苏S基金联盟”作用,鼓励各类S基金参与份额转让业务 [3] - 鼓励设立并购基金,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以拓宽退出渠道 [3] 政策背景与行业意义 - 新政呼应了年初国家多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3] - 尽管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快速增长,但实践中暴露出投向同质化、定位模糊等结构性问题 [3] - 新规通过顶层设计优化、激励机制重构与操作规范升级,旨在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有效转向“质量优先” [3]
出资比例最高70%!江苏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新政
证券时报·2026-03-07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