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丨专访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依法审理涉新能源、碳市场案件 探索绿色金融司法保障新路径
证券时报·2026-03-08 15:07
文章核心观点 - 陕西法院系统正通过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涉新能源、碳市场、绿色金融等新类型案件的审理规则,以司法力量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护航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2] 环境资源审判理念与模式创新 - 司法理念从“惩治犯罪”向“生态修复”深化,并创新引入“碳汇赔偿+生态修复”司法模式,将生态系统固碳释氧功能价值纳入生态损害赔偿范围,实现从传统“补种复绿”向“功能修复”的跨越升级 [3] - 针对“修复难、执行难”问题,创新引入“碳票+司法”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购买碳票,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3] - 通过引入碳汇损失司法鉴定等机制,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量化为可执行、可衡量的赔偿责任,实现了生态损害由“估计”向“算账”的跨越 [4] 具体司法实践与制度建设 - 陕西高院制定了《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工作意见》,为环境治理提供司法“硬措施” [2] - 自2024年以来,指导商洛等地法院率先探索“碳汇赔偿”协作机制,明确碳汇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标准和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3] - 在司法实践中明确了“生态损害必有价、有价必赔偿”的裁判规则,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样本 [3] - 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审理涉及碳交易、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案件,以保障绿色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2] 工作成效与量化成果 - 自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投入修复基金1.52亿元,用于生态修复 [3] - 通过司法实践,累计完成补植复绿8000余亩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