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规则 -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0][12] - 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选择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3] - 部分特定纳税人(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成品油销售加油站、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航空运输企业)按规定一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3] 一般纳税人生效时间 - 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 [3] - 纳税人办理2025年四季度或12月税款所属期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 [3] - 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2025年及以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导致超标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 [3] 销售额的界定与计算 1.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4] 2. 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4] 3.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4] 办理登记的时限 - 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销售额导致超标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 [4] - 因其他原因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登记 [4]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的,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4]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 [17][18] - 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17][18] -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000元 [18] 自然人适用特殊计税期间起征点的情形 - 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应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起征点标准,一次性收取利息的按计息期月均分摊确定月销售额 [20][21] -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应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起征点标准,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按租赁期月均分摊确定月销售额 [21] - 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通过平台企业取得收入并由平台代办申报的,应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起征点标准 [22] - 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等由企业代办申报的,应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起征点标准 [25] -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并由资源回收企业代办申报的,应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起征点标准 [23] - 除上述情形外,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实行按次纳税,适用每次(日)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 [27][28][32]
划重点!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变化要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3-08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