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税收政策“瓦来gǒng”】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要点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3-09 16:53

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消费品“零关税”政策 - 政策核心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海南岛内居民,在指定免税商店不限次数购买清单内进境商品并现场提货,每人每年免税购买金额累计上限为1万元人民币 [3] - “零关税”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清单共计202项商品,涵盖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各类日用消费品 [3] - 政策适用对象为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及在海南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 [3] - 指定经营场所为具有实施该政策资格的免税商店,经营主体须按规定向国家上缴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3] - 首批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已于2月11日开业,其中海口市3家,三亚市1家 [3] 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规则调整 - 增值税新政将原“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并入“服务”范畴,相关申报表填写口径随之变动 [10]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填写口径调整,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填写在此栏 [10] - 一般纳税人主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口径调整,纳税人本期按照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和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填写在此栏,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10] - 明确在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及小规模纳税人主表中,“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而“服务”则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10] 增值税申报实务案例 - 案例以某按月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为例,该公司2026年2月提供农机维修服务(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取得销售额10万元,提供咨询服务取得销售额20万元,提供免税的农业机耕服务取得销售额30万元 [12] - 在办理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时,A公司需在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的不同行次分别填报上述业务的销售额与销项税额 [12] - 具体填报为:在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填报维修服务销售额100,000元及销项税额13,000元;在第5行“6%税率”栏填报咨询服务销售额200,000元及销项税额12,000元;在第19行填报免税的机耕服务销售额300,000元 [12] - 在一般纳税人主表中,A公司需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本月数”列填写300,000元,在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的“本月数”列填写300,000元 [12] 其他相关税务规定 - 根据财政部与税务总局2026年第12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