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实用帖来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3-12 17:1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覆盖范围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辞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原机关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等[2][5] - 档案内容参照干部人事档案规定执行,重点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入选人才工程、获得奖项、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材料[3][4] -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办理转递接收等服务时,若发现缺少关键材料,将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可能影响,并提示及时移交或补充[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规则 - 流动人员辞职后,若档案在户籍所在地机构存档,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存档,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相关机构保管[7] - 转档手续可由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由本人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8] - 窗口办理时,存档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单位存档的还需携带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等[9] - 人事档案严禁个人自行携带转递,个人也不可私自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如需开具相关证明,需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并由工作人员办理[10]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办理平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省转递服务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13] - 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查询地方人社部门所属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13] - 省内档案转递服务可在本省的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办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