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点——继续教育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3-17 09:30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教育期间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3][4]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3600元定额扣除 [3][4] -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但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3][5]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48个月扣除期限,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休学且学籍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的寒暑假,这些期间需连续计算 [5]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并申请扣除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3]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 - 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可通过点击【我的】-【任职受雇信息】查询当前任职受雇信息,该信息由扣缴单位通过系统维护,个人无法修改或删除,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12] - 当员工从扣缴单位离职后,单位如实填报离职日期并报送成功后,该单位信息将不再显示在个人的APP任职受雇信息中 [12] - 如需查询历史任职受雇信息,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办&查】-【收入纳税明细】功能,选择纳税年度后,在工资薪金收入明细中查看对应的扣缴义务人名称 [12] 废弃物处理增值税政策 -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其增值税适用税率根据处理结果和货物所有权归属确定 [13][14] - 若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或产生的货物归属委托方,该业务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15][16][18] - 若专业化处理后产生的货物归属受托方,则该业务属于提供“加工劳务”,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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