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目标与量化指标 - 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 [1][4] - 到2030年,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 [1][4] - 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4][5] 试点总体要求与原则 - 试点按照应用牵引、场景驱动、因地制宜、协同联动原则,通过城市群试点将氢能应用场景由燃料电池汽车向交通、工业等多元领域拓展 [3] - 目标是攻克技术堵点卡点,形成多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应用模式,构建经济、合理、高效的氢能综合应用体系 [3] - 采用“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试点 [1][3] 六大试点应用场景 - 燃料电池汽车:以建设氢能高速公路、氢能走廊为主线,重点推动中重型、中远途运输和冷链物流等商用车规模化应用,鼓励公交客运、城市物流等车辆应用,探索乘用车应用 [6] - 绿色氨醇:以提升技术经济性、扩大下游消费为主线,创新生产技术工艺,推进规模化制取与应用,一体化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严禁以绿色氨醇名义建设煤基氨醇项目 [6] - 氢基化工原料替代:以促进炼化、煤化工等行业碳减排为主线,科学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逐步替代现有化石能源制氢,鼓励布局氢储运基础设施 [6] - 氢冶金:以推动钢铁行业向低碳工艺转变为主线,就近利用清洁低碳氢源,建设以富氢/纯氢气体为还原剂的低碳冶金装置 [7] - 掺氢燃烧:以推动工业和居民用热绿色化低碳化为主线,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直接掺入天然气管网或工业设备,并逐步提高掺氢比例 [7] - 创新应用场景:探索氢能在轨道机车、船舶、矿卡、叉车、航空器、备用电源、热电联供、新型储能等场景的创新应用 [7] - 最终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 [1][6] 试点申报与遴选机制 - 申报主体为按照“地域联通、产业协同、生态闭环”要求自愿组合的城市群,需协商确定牵头城市 [8] - 申报城市群需拥有清晰的氢能应用场景、较强的清洁低碳氢资源保障能力、良好的产业链基础和较成熟的应用经验 [9] - 必须将燃料电池汽车应用作为通用场景,并根据各地产业基础和特色因地制宜确定其他应用场景,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10] -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三部门将择优确定5个城市群范围,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11][12] 财政奖励与资金管理 - 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市群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奖励标准根据各场景终端产品应用情况或用氢规模分档设置 [13] - 每个城市群试点期为4年,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 [13] - 奖励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氢能综合应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等其他用途,需切实降低用氢成本并传导至终端 [13] - 按照“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拨付资金,原则上1个绩效奖励积分对应8万元 [14] 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 省级主管部门需指导城市群明确功能定位和分工,建立城市间协调机制,提出内部监督考核制度和惩罚措施 [15] - 城市群是责任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在确保安全基础上推进试点 [15] - 鼓励试点城市出台支持政策,加大对制氢、储氢、运氢、用氢领域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支持力度,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15] - 三部门将加强过程指导与绩效管理,对进展不及预期的城市群可能采取调整方案、扣减资金、暂停或取消试点资格等措施 [16] - 三部门将定期优化各场景技术指标要求,并适时调整试点目标、应用场景和城市群组成 [16]
我国启动氢能综合应用试点
中汽协会数据·2026-03-19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