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来水是否可以简易计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3-20 09:47

政策适用范围与期限 - 政策适用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7] - 政策针对个体工商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8] - 适用范围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 [9] 政策享受方式与申报要求 -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10] - 享受政策时无需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10] -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判断,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11][12] -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并多退少补 [12] 减免税额计算 - 减免税额计算公式为:(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 - 其他政策减免税额 ×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 ÷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50% [13] -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经营所得适用)提供了计算应纳税额的级距、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例如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14] 申报操作细节 - 个体工商户需将享受本项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的“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5] -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 [15] - 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15] 政策叠加规则 - 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