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存荣,一审被判无期!
券商中国·2026-03-20 19:22

案件审理与判决 - 2026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吴存荣受贿案,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受贿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 -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4年间,吴存荣利用担任多个党政要职的便利,在项目规划审批、土地性质变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7亿余元 [1] - 法院认为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其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1] 案件审理过程 - 该案于2025年12月17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吴存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 [2] - 庭审期间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 [2] 信息来源 - 该报道来源于人民日报客户端,由刘珺宇责编,王蔚校对 [3] - 报道发布平台“券商中国”是证券市场权威媒体《证券时报》旗下新媒体,对其平台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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