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提高直接税比重是中国税制改革的核心方向,旨在推动经济从依赖投资和出口的生产型模式向消费拉动型模式转型,并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 [1][3][4][9] - 改革面临经济发展路径依赖、财政收入稳定、国际税收竞争等多重约束,是一个需要循序渐进、同步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长期过程 [1][4][14][19] 提高直接税比重的背景与政策沿革 - 政策目标提出:“提高直接税比重”自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已被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十五五”规划建议 [2][3][7][8] - 直接税定义与构成:直接税主要指税负不易转嫁的所得税和财产税,中国现行税制中包含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3个直接税或具有直接税性质的税种,占18个税种的三分之二以上,但收入规模不大 [6] - 占比变化趋势: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合计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17年“营改增”完成后的约30.5%,逐步上升至2023年的30.8%左右、2024年的31.7%左右、2025年的32.6% [3] - 官方进展确认:“十四五”期间直接税比重超过40%,较“十三五”期间提高了1个百分点 [19] 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经济逻辑与意义 - 促进经济转型:提高直接税比重是向消费型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和标志,有助于减轻商品含税价格对大众消费的抑制,推动经济增长动力转向消费和内需 [3][4][9][10] - 调节收入分配:直接税(如所得税、财产税)能更好发挥税收“自动稳定器”功能,让财产和收入更高的群体承担更多税负,促进社会公平 [3][4][9][14] - 适应发展要求:经济转型对税制优化提出四方面要求,包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财政压力、提高税制累进性、减少市场扭曲促进创新、以及适应数字经济征税需要 [10] 提高直接税比重的实施路径探讨 - 总体路径:宜采取“做大直接税收入规模,同步逐步降低间接税收入”的方式实现,单独推进任一方都会面临很大约束 [4][14] - 扩大直接税增量(财产税):需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但短期内可行性较低,因房地产税法未列入近期立法规划且当前政策趋势是“救市” [14] - 扩大直接税增量(所得税):需要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包括扩大综合所得范围、规范经营所得、强化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 [12][14] - 缩减间接税存量(流转税):具体措施包括简并增值税税率、实现留抵退税常态化,但增值税与消费税合计占税收收入比重超过40%,调整相当困难 [14] - 个税改革重点:优化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健全直接税体系的重点,需增强其组织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两大职能,但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2018年的8.86%仅小幅上升至2025年的9.18% [13] 改革面临的约束与挑战 - 间接税占比依然高企:以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比一直维持在40%以上,2025年二者合计占比约为48.6% [16][18] - 直接税收入增长但占比下降:尽管直接税收入规模从2012年的61225.9亿元增至2024年的81462.6亿元(增幅33.1%),但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却从2012年的60.9%降至2024年的46.5%,下降了14.4个百分点,表明间接税收入增速远高于直接税 [16][17] - 财政收入依赖:税收收入对间接税高度依赖,降低其比重将较大影响财政收入,而直接税收入增长短期内难以完全弥补财政缺口 [19] - 征管与制度约束:增值税等间接税征管因电子化、智能化(如金税三期、四期)而效率提升,收入增长快;而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税制基本稳定,大量财产性收入未纳入征税范围 [18] - 外部环境约束:面临处理好公平与效率、鼓励投资与增加资本所得征税的矛盾,以及国际税收竞争对提高资本和高收入阶层税负的约束 [19]
税改13年,要动“硬骨头”了?
经济观察报·2026-03-23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