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立法概述 - 2026年3月20日,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 该草案是我国金融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共11章95条,旨在填补基础性法律空白,标志着金融法治建设进入体系化、统筹化新阶段 [1] - 草案聚焦“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主线,系统整合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法治建设成果与实践经验,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筑牢法治根基 [1] 草案主要内容 - 明确金融工作方向性总体要求,强调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立建设金融强国的立法目的,体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4] - 推动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明确中央银行职能定位,完善货币政策体系,构建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 [4] - 对金融机构准入、经营、退出实施全周期管理,明确设立及重大事项变更须经批准 [5] - 提升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性,强化合规管理以满足多样化需求,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行为 [5] - 优化金融市场体系功能,明确市场基本功能与交易原则,健全稳定机制,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履约保障 [5] -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明确各领域监管职责与央地分工,建立兜底监管机制实现全覆盖,完善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5] - 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6] - 统筹金融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反洗钱监管 [6] - 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6] 立法背景与定位 - 立法背景是金融领域面临风险隐患多、监管能力薄弱、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法律体系协调性不足及缺乏基础性法律规制等问题 [8] -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及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要求 [8] - 立法旨在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理论创新及改革实践转化为法律规范,提高金融法治与实践的匹配度 [8] - 该法定位为金融业一部“管总”的基础性法律,旨在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强化“五大监管” [11] - 立法需应对“十五五”时期外部环境复杂性上升、金融高水平开放挑战,以及国内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平衡需求,并将数字金融等创新纳入法治轨道 [12] 立法过程与民主参与 - 起草审查过程中开展了扎实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地方、专家、行业协会及金融机构意见,对建议逐条研究并吸收采纳 [8] - 立法过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以彰显人民立场、权利和利益,确保法律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和需求 [12][14] - 公众广泛参与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与科学性,平衡各方利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14] 立法的必要性与作用 - 当前金融领域存在分业立法、规则不统一问题,统领性基础法律长期缺位 [15] - 制定统一金融法可填补立法空白、巩固改革成果,有助于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体系 [15] - 该法有助于构建完善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和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 [15] 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发展脉络 - 中国金融法律体系伴随改革开放历程建立,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及1998年《证券法》共同构成了基本框架 [17][18] - 发展大致历经三个阶段:1978-2000年为弥补法律空白的探索阶段;2001-201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为接轨国际的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为深化改革与强化监管阶段 [18][19] - 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法治建设步伐坚实,通过“立改废释”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并及时将对金融运行的规律性认识上升为法律规范 [17] - 近年来立法成就包括补齐《期货和衍生品法》等缺项,完善《证券法》等传统领域立法,并推动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等新兴领域立法探索 [19] - 在分业分级监管下,现行有效的金融法律渊源数量逾万,体系呈现部门化、碎片化格局,亟需一部统摄性基础法律以提高金融治理的有效性与协同性 [20]
95条金融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策与监管
清华金融评论·2026-03-24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