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对纳税缴费信用的影响机制 - 非正常户的认定标准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若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系统将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1] - 非正常户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时的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负责人、经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实际控制人等)在认定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新公司,其纳税缴费信用将直接判为D级 [2][3] - 即使更换法定代表人,也无法规避老公司非正常户状态对新公司信用评级的负面影响 [3] - 非正常户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状态后,税务机关会重新评价其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为A级 [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要求 -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11] -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 [12] -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从外部取得的证明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纸质和电子)、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13][14] -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5] - 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但未取得合规凭证,企业应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次年5月31日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 [15][19] - 因对方注销、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可凭特定资料(如原因证明、合同协议、非现金支付凭证等)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允许税前扣除 [16][17] -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合规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合规凭证或能证实支出真实性的资料后,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18] -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若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合规凭证并告知企业,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凭证 [20]
【实用】老公司成非正常户,新公司纳税缴费信用直接判D级?快来了解下!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3-29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