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及四名员工被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深圳证监局于2026年3月18日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谢胜军、王粹萃、余斌、刘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1][2][5] - 监管措施的依据是《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3] 涉事主体与项目 - 华林证券是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 [1][3] - 谢胜军、王粹萃、余斌、刘冬是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3] 违规行为与问题 - 持续督导过程中核查程序不充分 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 [1][3] - 未发现亿利洁能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的问题 [1][3] - 未发现亿利洁能存在关联担保未及时披露的问题 [1][3] - 华林证券质控及内核部门审核把关不严 相关核查结论不审慎 [1][3] - 华林证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 [1][3] 违反的法规 - 华林证券、谢胜军、王粹萃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第一款及(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3] - 余斌、刘冬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