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RENA合作专项工作组换届及扩容公告核心内容 - 国家能源局宣布中国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的“1+1+N”合作机制下,现有5个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任期到期,并计划新增3个工作组,现公开征集新一届共8个工作组的组长与成员单位 [3] 现有专项工作组介绍 - 能源转型组:致力于研究和探索能源转型路径与模式,加强中国与IRENA在能源转型新模式、新技术方面的分享与交流,旨在提升中国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4] - 水电组:聚焦水电可持续发展、多能互补、数字化改造及抽水蓄能开发等关键议题,通过联合研究、案例分享和技术交流,提升水电开发的环境与社会效益 [4] - 太阳能组:以深化太阳能领域专业合作为目标,聚焦光伏技术创新、系统集成、环境效益评估及国际标准互认等议题,着力提升中国太阳能产业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参与度 [4] - 氢能组:聚焦绿氢标准制定及互认、国际氢能及装备贸易,通过交流活动打造国际平台,分享中国氢能发展经验和技术成果 [5] - 电网组:以促进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背景下电网技术创新与政策协同为导向,聚焦新能源电力市场机制、人工智能应用、电网灵活性与韧性等前沿议题,搭建国际技术合作平台 [5] 新增专项工作组介绍 - 储能组:以推动全球储能规模化、多元化、标准化发展为目标,聚焦政策协同、技术创新、市场培育、标准对接和国际合作,旨在破解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瓶颈,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6] - 风能组:以推动风能资源高效开发、技术升级、产业协同为核心,聚焦政策对接、技术合作、资源评估、项目落地,分享中国风能规模化发展经验,助力全球风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6] - 教育和青年组:以培育全球能源转型青年人才为目标,聚焦可再生能源领域教育合作、青年培养、人才交流,为全球能源转型储备长远人才力量 [6] 工作单位职责 - 组长单位职责: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组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报送计划与总结 [7];搜集、整理和报送本领域IRENA最新政策、技术、产业、市场等相关成果 [8];指定专职联络人,协调组内成员单位 [8];配合上级机构推进工作部署 [9];不得以工作组名义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声誉的活动 [10] - 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履职,主动配合组长单位参与和支持合作,及时反馈进展和需求,配合做好信息传播、技术研讨、联合研究、活动组织、能力建设等工作 [11] 申报条件与方式 - 组长单位申报条件: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 [12];在申报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或优势地位,具有显著行业影响力和深厚国际合作基础 [12];深刻认同合作价值,能为工作组运行提供人、财、物保障 [12];具备组织实施能力,能牵头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 [12] - 成员单位申报条件: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 [13];自愿加入并能履行职责,配合组长单位完成任务 [13];认同合作,具有一定从事国际与多边能源合作的能力或实践经验 [13] - 申报范围与规则:申报范围包括能源领域相关企业、高校、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与金融机构 [14];每个工作组设1个组长单位,成员单位数量不限 [14];组长单位任期为3年 [14];同一法人主体可申报多个工作组的成员单位,但只可申报一个工作组的组长单位 [14];现任组长单位申请连任将重点考核其任期内履职情况和工作实效 [14] - 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4月24日下班前提交至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 [14]
关于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合作专项工作组换届及扩容的公告
国家能源局·2026-03-31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