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销售增值税处理 -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指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 - 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销售取得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 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选择放弃减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自然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开具普通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放弃减税优惠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 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 可按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 按1%征收率开具发票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免征增值税 [5]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扣除范围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 可分别扣除 若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配偶在该城市有自有住房 则纳税人视同有自有住房 不能享受扣除 [10] -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合租个人(非夫妻关系)若均与出租方签署规范租房合同 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11] - 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交叉的 填报租赁日期时应避免日期交叉 新增租赁信息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 [12] - 享受扣除需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信息、租赁起止时间等 有配偶的需填写配偶信息 需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备查 [14] - 扣除标准根据城市类型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为1500元/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1100元/月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为800元/月 扣除主体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6]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涉税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4-03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