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家评 | 章轲: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清华金融评论·2026-04-04 15:05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试点探索转向全国性制度建立的新阶段 [2] -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具有战略和现实意义,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释放内需潜力、促进就业的关键举措 [3][4][5] - 《意见》明确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城乡、筹资机制、待遇保障、管理运行等核心政策 [6][7][8][9] - 后续需加强组织实施、要素支撑、统一规范和系统集成,以推动制度落地实施,并协同促进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10] 制度建立的战略与现实意义 -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在要求,旨在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矛盾,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 [4] - 该制度是释放内需潜力、助力银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的战略购买和支付引导作用,拉动社会资本进入长期护理服务市场,带动关联产业发展 [4] - 该制度是促进就业、增强社会活力的关键举措,试点地区已为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服务的人员约37万,并设立了长期照护师新职业,促进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5] 制度总体要求与核心政策:制度安排与筹资 - 确立统筹城乡的政策制度,国家层面统一规范,不再区分职工和居民,基金统一建账、统筹使用,先从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实现覆盖全民 [6] - 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建立多元筹资渠道,国家层面建立基准费率制度,当前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 [7] - 缴费基数与收入水平挂钩,单位职工、退休人员、未就业城乡居民分别基于工资收入、养老金、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7] - 合理划分各方责任,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同比例缴费,退休人员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未就业城乡居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 [7] 制度总体要求与核心政策:待遇保障与管理运行 - 实施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国家层面统一制定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目录,当前阶段保障36项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 [8] - 建立待遇基准,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按单位职工、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左右、50%左右,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8] - 根据失能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基金以购买服务为主,原则上不直接发放现金 [8] -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覆盖管理运行全链条,包括完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建立符合特点的支付机制、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等 [9] 制度落地实施的关键路径 - 加强组织实施,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 [10] - 强化要素支撑,推动相关制度要求适时转化为法律规范,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制度稳步落地 [10] - 坚持统一规范,各地要按国家明确的制度框架、政策标准等细化落实,实现核心政策规范统一 [10] - 推进系统集成,发挥制度的平台资源聚集作用,协同促进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鼓励商业保险发展,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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