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用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项目需要转出进项税额时,如何填写申报表?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4-13 09:15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调整 -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6号公告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填报要求进行了调整 [2] - 调整内容为在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的填写说明中增加了具体情形 [2] - 新增填写要求规定,纳税人用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项目、年度清算调整、长期资产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在本期转出的需在本栏填写 [2] 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交易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10]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包括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即施工方不采购主材或只采购辅材,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等的建筑服务 [10] -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还包括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老项目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或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项目 [11] 建筑服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调整 -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规定,部分原有建筑服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13][14] - 停止执行的规定包括: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在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指定材料时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规定 [13][14] - 对于纳税人在2026年1月1日前已开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允许继续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