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关系战略定位与政治互信 - 双方确认中越关系是战略性、全局性、历史性的共同战略选择,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发展关系,致力于构建更高水平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 [2][3] - 双方强调坚持和加强两党全面领导是两国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将坚持走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 [2] - 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 [8] 高层交往与机制化合作 - 双方同意保持和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交往,通过双边互访、热线电话、年度会晤等形式就重大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6] - 双方同意充分发挥党际渠道特殊作用,执行好新一轮两党合作计划,加强治党治国、反腐倡廉理论和经验交流 [7] - 双方同意加强中国全国人大与越南国会、中国政府与越南政府等机构的友好交流合作,发挥好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等机制作用 [7] 安全与防务合作 - 双方同意加强两军高层和各层级交往,在政治工作、联演联训、国防工业、军舰互访等领域深化合作,并加强在联合国维和及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 [9] - 双方同意深化执法安全部门合作,在反恐、打击网赌电诈等跨国犯罪、禁毒、追逃追赃等领域有效开展合作,并协同开展“湄龙”系列国际联合行动 [10] - 越方将以成员国身份正式加入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并愿作为共同创始国加入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 [10] 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 - 双方同意加快发展战略对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框架对接,大力发展跨境经济走廊、物流中心、跨境经济合作区 [12] - 双方将推动两国铁路对接并连接至中亚和欧洲,提升该铁路货运量,加快推进铁路、公路、口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将铁路合作作为战略合作新亮点 [12] - 双方欢迎签署同登—河内、芒街—下龙湾—海防标准轨铁路线路规划项目实施协议,持续推动中越跨境标准轨铁路联通 [12] 经贸与产业合作 - 双方同意维护自由开放的贸易投资,共同打造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建立产供链合作工作组 [14] - 双方同意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智能制造、人工智能、量子技术、半导体、高铁等领域积极推进合作,支持双方开展技术合作 [14] - 双方同意加强金融领域合作,探讨扩大本币结算范围,落实好跨境二维码互联互通合作,提高抵御金融风险能力 [14] 能源与科技创新 - 双方同意深化重点产业合作,在符合各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关键矿产合作,积极参与构建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13] - 双方同意推动两国电力互联互通合作,积极开展新能源领域合作,加强供应链对接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合作 [13] - 双方同意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对接,在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清洁能源、数字技术等领域开展联合研发,培养高质量人力资源 [15] 农业、海关与贸易便利化 - 双方同意加强动植物检疫合作,加快农水产品检疫和食品安全检测标准互认,推动跨境动植物疫情疫病联合防控,允许优质农、林、水产品准入 [16] - 双方同意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和“单一窗口”合作,共同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减轻通关压力 [16] - 中方欢迎越方在华举办贸易促进活动,为越南企业特别是数字技术产业领域企业更加深入参与价值链和进入中国市场创造条件 [15] 人文交流与旅游合作 - 双方宣布启动2026年—2027年“中越旅游合作年”,将促进旅游合作作为民间交流的重要桥梁,共同开发旅游线路、打造旅游产品 [18] - 双方同意加强两国媒体、出版、影视领域合作交流,推动中越经典著作互译出版项目实施 [17] - 中方欢迎和鼓励更多越南优秀学生来华留学深造,愿继续提供来华奖学金,并共同开展越南本土中文教师培养培训 [19] 多边与国际事务协调 - 双方将推进全面、有效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越南支持中国在符合标准和程序基础上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21] - 双方同意加强在联合国、世贸组织、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中国—东盟等国际和地区框架内协调配合,在国际组织职位竞选中相互支持 [21] - 双方同意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携手打造澜湄合作2.0版,推动构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22] 海上问题与边界管理 - 双方同意恪守高层共识,通过友好协商寻求符合国际法的海上问题解决办法,推动海上共同开发合作磋商和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磋商 [24] - 双方重申共同推动东盟国家与中国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早日达成符合国际法的“南海行为准则” [24] - 双方同意继续落实好中越陆地边界三个法律文件,加强边境管理保护协作,积极推动边境口岸开放和升格 [24]
中越联合声明(全文)
证券时报·2026-04-17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