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关于上海市2025年度—2027年度(第四批)和2026年度—2028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2026年第1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4-17 22:42
上海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告 -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及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公告,确认了2025年度至2027年度(第四批)和2026年度至2028年度(第三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2][3] - 该名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2020年第27号公告的相关规定 [3] 经营租赁租金支出的税务处理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需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而不能在支付当年一次性全额扣除 [8] - 例如,某企业于2025年1月一次性支付三年办公楼租金总计300万元并取得全额发票,在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能一次性扣除300万元 [8] - 该笔300万元租金需在2025年至2027年的三年内,每年均匀分摊扣除100万元 [8] - 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并详细记录租入固定资产的金额、租期等信息,同时留存租赁合同、发票等资料以备查验 [8][9] - 每年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当年分摊的租金金额进行扣除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