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多家券商领罚!
券商中国·2026-04-18 22:55

金融监管主基调 - “严监严管”一直是金融领域的主基调 [1] 反洗钱违规处罚 -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密集公示反洗钱等领域罚单,4家券商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报告可疑交易等违规行为被罚款 [2] - 华安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警告并处以44.1万元罚款,原因包括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和未报告可疑交易 [4] - 西部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警告并处46万元罚款,理由是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4] - 上海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处以罚款265.06万元,存在未制定洗钱风险管理制度、未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报告可疑交易三项违规 [4] - 江海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处以罚款145.32万元,原因同样是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和未报告可疑交易 [4] - 江海证券负责相关业务的郭某、张某全因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1.1万元 [5] 经纪业务与合规管理违规 - 4月以来各地证监局公示券商因内控缺陷、从业人员执业违规等问题收到多张罚单,涉及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及合规管理等多个领域 [6] - 渤海证券被天津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因个别员工曾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以及曾在自营和投行部门同时履职 [6] - 湘财证券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因经纪业务风险揭示不足,对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招聘、营销、投顾等管控不到位,投诉处理排查不到位 [6] - 华泰证券西宁新宁路证券营业部被青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因财务报销流程管理不到位,存在利益输送风险,以及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持续身份识别 [7] 投行业务违规 - 东兴证券被北京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因在“24石门01”等项目发行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审慎核查文件准确性、信息披露不到位、合规内控把关不严等问题 [7] 北交所自律监管措施 - 4月10日,北交所公示自2025年以来对4家券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8] - 2025年1月、2月,东北证券及相关人员因未勤勉尽责,被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等措施 [9] - 国新证券(2025年2月)、东方证券(2025年9月)、东吴证券(2026年4月)也分别因未勤勉尽责,被北交所出具警示函 [10] - 具体处罚情况包括:东北证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月24日被口头警示,2025年2月18日被口头警示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国新证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2月27日被出具警示函;东方证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9月26日被出具警示函;东吴证券及相关人员于2026年4月8日被出具警示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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