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剑南春、五粮液!我国摧毁山西特大假酒网络
证券时报·2026-04-19 15:04

案件核心情况 - 市场监管总局协调山西、四川两省部门,成功摧毁一个特大制售商标侵权和伪劣白酒的违法犯罪网络[1] - 行动查获生产、藏匿、包装、商标印制和邮寄场所7处,网络直播销售点1处[1] - 查获涉嫌侵权假冒白酒近2万箱、假冒包材70余万件、制假设备14台、大型储酒罐41个[1] - 截至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2.6亿元[1] 涉案主体与作案手法 - 山西文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赵某某夫妇在互联网平台从事酒类销售,为获高利润,找到山西省吕梁市汾香酿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裴某生产侵权假冒名优白酒[1] - 裴某委托无生产资质的山西省吕梁市武后乡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以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勾调的配制酒冒充白酒[1] - 假冒产品标注“剣南春”、“五稂液”、“五粮原液”、“五粮酒”、“五粮麯”、“五粮贡酒”、“泸川老窖特曲”、“四川泸州老窖特曲”等侵权商标[1] - 涉案产品除商标侵权外,还存在虚标生产日期冒充“老酒”的违法行为,标称生产年份多为1990年至2010年,有的甚至标称20世纪80年代生产[2] - 通过直播平台话术包装为存放数十年的“老酒”进行销售[2] 执法与处罚进展 - 公安机关传唤22人,采取强制措施11人,其中移送审查起诉2人[1] 行业监管背景 - 2024年至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违法经营额超过1000万元的商标侵权案件30余起,超过1亿元的案件11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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