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冲上市 “倍增计划”,地方国资“踩雷”造假公司!中央纪委通报
券商中国·2026-04-22 08:44

事件概述 - 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一起地方国资盲目收购外省上市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典型案例 [2] - 案例涉及江西省新余市为完成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在3个多月内仓促收购一家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外地上市公司,最终该企业退市,新余市损失巨大 [2][4] 收购过程与交易细节 - 新余市国资委旗下政府投融资平台新余投控,收购了原注册地在深圳的上市公司奇信股份的控制权 [2] - 交易作价近11亿元(具体为10.94亿元),收购股份比例为29.99% [2][6] - 从签署框架协议到完成控股股东变更,整个收购过程仅用时约3个月(2020年6月至9月)[4][6] - 收购后,奇信股份的注册地从深圳迁至新余市 [4][6] 目标公司问题与后续发展 - 奇信股份存在长期、严重的财务造假问题,造假时间跨度长达八年,从上市前持续至上市后 [2][8] - 证监会调查发现,公司在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10.26亿元,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17.85亿元 [8] - 新余投控“入主”后,奇信股份股价在约两个月内(2020年11月中下旬至2021年1月中旬)下跌逾60% [7] - 公司于2023年7月被最终退市 [5] 收购方后续操作与损失 - 在发现企业出现违规操作和资金困难后,新余市为防止企业“爆雷”,多次向其提供借款 [4] -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至2022年间,新余投控累计向奇信股份提供借款金额达10.93亿元 [7] - 新余投控曾对奇信股份发起诉讼,要求赔偿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7.42亿元,但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2][8] - 尽管全力催收和挽损,新余市在此次收购中仍损失巨大 [5] 事件暴露的问题与背景 - 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业政绩观存在偏差和错位,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倍增计划”等量化目标而急于求成 [4][5] - 收购决策未经充分论证评估和深入调查核实,且被收购企业主营业务与新余市产业契合度不高 [4] -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多地国资曾掀起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热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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