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举措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6年第5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4-29 18:15
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政策 - 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并推动中非共同发展,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 [2][3] - 具体国别清单及相关税目税率以附件形式公布 [4]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政策 -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的应税销售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项目可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8] - 对于按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均不含增值税)合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