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时隐瞒股份代持协议,实控人被通报批评!
公司违规事件概述 - 深交所于2026年4月30日对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志明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1][3] - 处分决定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4] 违规行为具体内容 - 2020年10月,实际控制人罗志明与严某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约定将罗志明持有的汇成真空75万股股份转让给严某,并由罗志明代为持有 [1][3] - 该《股份代持协议》于2026年1月被仲裁认定无效 [1][3] - 汇成真空于2021年12月28日申请创业板IPO时,罗志明未将前述股份代持情况告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1][3] 违规行为后果 - 导致汇成真空招股说明书等上市申报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1][3] - 罗志明作为实际控制人,未能诚实守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公司上市时间 - 汇成真空已于2024年6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