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战略协作、深化睦邻友好合作的联合声明
国家能源局·2026-05-21 06:38

双边关系定位与原则 - 双方宣布发展平等信任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已30周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5周年,该条约是当代中俄关系发展的长期法律基础[3] - 双边关系遵循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具有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性质[3] - 双方同意根据《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第二十五条对其予以延期,推动双边关系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4] 政治与安全协作 - 双方将以元首外交为引领,继续保持密切高层交往,保障政府、立法机构及党际间交往机制高效运行[5] - 双方将继续巩固两军传统友好,增进军事互信,拓展联合演训和海空联合巡航,加强双边及多边框架下协调配合[5] - 双方将共同打击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武器,网络犯罪、跨国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跨境腐败和非法移民等活动[5] - 双方将通过金融情报交流在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领域加强双边协作,并加强青少年对相关犯罪的风险防范意识[5] 经贸与投资合作 -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经贸合作保持高质量发展,将继续加强政策沟通,巩固重点领域合作,挖掘新增长点,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提质升级[7] - 双方将在汽车、船舶、民用航空工业等领域大力发展合作,并拓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跨境电商、开采相关矿产等领域合作[7] - 双方支持在化工和冶金领域实施项目,积极推动联合矿产开发、绿色标准等领域合作[7] - 双方投资合作展现积极态势,将履行2025年5月8日签署的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便利化和保护水平[8] - 双方指出《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具有重要意义,愿加大力度支持规划中所列重点领域投资合作[8] 能源与核能合作 -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能源合作成果,商定继续巩固发展全面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企业深化油气、煤炭、民用核能、可再生能源包括绿色电力证书等领域互利合作[8] - 双方将继续推进田湾核电站和徐大堡核电站建设项目,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并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合作,逐步推进热核聚变、快堆和闭式核燃料循环领域合作[9] 金融与财金合作 - 双方将继续发展两国金融领域合作,保持本币结算方面取得的进展,稳步推进中俄在银行领域和在资本市场务实合作[9] - 双方将继续推进双多边财金合作进程,加强宏观经济政策沟通与协调,深化关税、税收等领域合作[9] 物流、交通与基础设施 - 双方愿多措并举保障中俄边境口岸畅通,积极开展智慧口岸合作,持续加快口岸基础设施现代化改造,加快推进黑瞎子岛(大乌苏里岛)客货运公路口岸建设[10] - 双方愿加强中俄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跨境客货运输效率,继续组织开展使用无人驾驶技术的跨境货物运输[10] - 双方将保障中俄跨境通道走廊无障碍运行,加强中欧班列互利合作,保持运价稳定,持续推进增加北极航道货运量及其整体发展的建设利用领域务实合作[11] - 双方愿扩大中国、俄罗斯之间进出口以及过境第三国的铁路货运量,同步加强铁路国境站基础设施及后方通道建设[11] - 双方愿加深跨境收费公路大桥建设领域协作,例如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公路大桥,并继续发展“欧洲-中国西部”国际交通走廊[11] 农业、林业与粮食安全 - 双方愿深化农林领域合作,进一步加强农业领域投资合作,加快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建立中俄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11] -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全面扩大从俄罗斯无疫区向中国提供的肉类产品的品类和数量,包括牛、猪副产品,携手推动俄罗斯符合要求的禽肉企业产品恢复输华[12] - 深化农业领域协作有助于提升两国粮食安全[12] 高科技与创新合作 - 双方商定继续实施符合中俄共同利益的国家航天计划大项目,积极推进包括国际月球科研站、月球与深空探测在内航天各重点领域合作[12] - 双方决定持续深化卫星导航领域互利交流,积极推动落实《2026至2030年中俄卫星导航领域合作路线图》,保障北斗系统和格洛纳斯系统的互补性[12][13] - 双方愿持续加强中俄在卫星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的经验交流与合作[13] - 双方商定探索建立软件合作机制,共同赋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开源领域合作交流[13] - 双方将在维护国际和平稳定与安全的问题上密切协作,并依此在国际场合全力支持和推动彼此提出的倡议[26] 产业与标准合作 - 双方认同标准化合作对促进技术进步和贸易便利化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标准化合作,包括推进汽车、儿童用品、有机产品等领域标准互认[13] - 双方商定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交流与实践分享[13] - 双方强调加强中俄反垄断政策领域合作的重要性,愿推动落实两国关于公平竞争和反垄断领域的政府间协议[14] - 双方愿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协作,共同采取措施保障其应有水平,包括跨境采购服务、电子商务和旅游服务领域[14] 地方与区域合作 - 双方高度重视并欢迎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以及中国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在经贸、投资和人文领域合作的积极发展[14] - 双方商定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框架下深化中国同欧亚经济联盟的务实合作,持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发展规划对接[15] 人文与教育交流 - 双方充分肯定教育领域合作成果,商定进一步推动中俄教育机构建立伙伴关系,共同举办活动,促进两国教育工作者交流经验和良好实践[17] - 双方将高质量举办“中俄教育年”,进一步推动中俄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继续扩大双向留学规模,加强两国高校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17] - 双方认为,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对于两国增强发展动能、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将进一步巩固基础和应用科学以及前沿技术领域合作根基[18] 文化与青年交流 - 双方高度评价在2024-2025年“中俄文化年”框架内取得的丰硕成果,支持举办第十四届中国“俄罗斯文化节”和第十七届俄罗斯“中国文化节”等活动[18] - 双方商定进一步深化中俄电影交流与合作,支持每年互办电影节,致力于扩大电影联合制作规模[19] - 双方商定进一步深化青年政策领域合作,围绕爱国主义和思想道德教育、青年创业、志愿服务、创意产业、新媒体等领域开展合作项目[21] 多边框架与国际协作 - 双方重申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反对在贸易中实施单边制裁、次级制裁,歧视性运用关税和其他限制措施[24] - 双方强调,中方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一系列全球倡议具有重要积极意义[26] - 双方强调,中方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对改革完善全球安全治理具有重要意义[27] - 双方将继续坚决捍卫正确二战史观,坚定维护二战胜利成果[28] - 双方重申将通过双边渠道并利用联合国、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地区多边平台进一步加强合作和协调立场[30] - 双方重申致力于维护和加强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2025年5月8日签署的关于全球战略稳定的联合声明中的评价和立场仍具有现实意义[31] - 双方坚定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共同反对单边制裁、贸易保护主义措施[40] - 双方愿深化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框架内合作[40] - 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5周年,中俄高度重视上合组织框架内协作,将推动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协作[42] - 双方愿继续加强在金砖框架内对话与协作,推动“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支持印度担任2026年金砖主席国[45] -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在二十国集团框架内的建设性合作,重申愿继续加强在二十国集团这一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内的协调合作[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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