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026-05-21 11:41

政策目的与核心定义 - 政策旨在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利用,并支持高载能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2] - 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指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是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并要求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 [4] 适用范围与项目界定 - 适用用户为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 [5] - 项目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并网型项目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并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项目的内部 [7] - 负荷适用场景包括:1) 新建负荷配套建设电源;2) 存量单用户项目扩建为多用户项目;3) 有绿电消费需求的存量负荷企业;4) 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存量负荷;5) 优先支持算力中心、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 [8] - 新能源适用场景包括:1) 新建项目作为负荷配套电源;2) 分布式光伏通过集中汇流参与;3) 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的存量项目;4) 因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存量项目 [12] 规划、投资与建设管理 - 规划原则为“以荷定源”,即根据负荷确定电源规模 [13] - 新能源消纳利用指标要求: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13] - 项目主责单位原则上是电源与负荷成立的合资公司,也可由其中一方单独投资,或以园区为模式由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机构投资 [15] - 投资建设内容包括连接线路、变电设施、储能及运营平台等 [16] - 新建项目应整体规划、统一建设,实现源荷同步投产 [17] - 电网企业需向满足并网条件的项目公平无歧视地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17] 运行管理与消纳要求 - 责任划分原则为“谁产生、谁负责”,项目主责单位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供电中断的责任 [21] - 项目需按标准配置安全监控设施,其内部电源接受调度机构统一管理 [23] - 提升就近消纳能力的方式包括合理配置储能、提升集控管理能力、挖掘负荷调节潜力、开展多能互补等 [24] - 反送电要求: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项目不得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24] - 项目内的新能源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 [24] 交易、价格与计量机制 - 项目以新型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市场注册,内部主体可分别注册,原则上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6] - 初期可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市场,条件成熟时过渡至“报量报价”方式 [26] - 项目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26] - 价格机制需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策性交叉补贴等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现行政策缴纳 [28] - 计量与结算以项目与公共电网的接入点为参考点,电网企业在项目内部各关口安装符合要求的双向分时计量装置 [30] - 绿电溯源按内部实际新能源发电量扣减上网电量确定自发自用绿电量,形成整体溯源结果;各用户可按每个时段用电量占比确定自发自用绿电量,实现小时级匹配 [31] 组织保障与实施 - 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细化管理要求、优化核准备案流程、组织第三方评审及加强运行监测与安全监管 [33]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跟踪项目建设与政策执行情况,推动各方规范开展项目 [33] - 电网企业、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需做好落实,提升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水平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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