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百鸣罪名成立,被判入狱5个月
券商中国·2026-06-09 14:30

案件判决与处罚 - 香港电影人黄百鸣因内幕交易罪,于2025年6月9日被判处入狱5个月,罚款超过9.9万港元,并须支付调查费用约37.4万港元 [1] - 裁判官指出,黄百鸣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其行为损害了公众对香港证券市场的信心,不接纳以声誉受损及身心健康问题作为减刑理由 [1] 案情与交易细节 - 黄百鸣被控于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在第三方协商收购天马影视(现称传递娱乐有限公司)期间,掌握内幕消息,怂使胞妹黄洁珍购入该公司股份 [3] - 黄百鸣在收到1000万港元诚意金后,向其胞妹提供4张共计200万港元的支票用于买入天马影视股票 [3] - 在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天马影视股价累计涨幅达51.93%,其中2017年10月17日单日飙升47.06% [3] - 2017年10月25日,黄百鸣及其一致行动人以4.86亿港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58.71%天马影视股权转让给富力地产创始人张力的儿子张量,交易公告次日(2017年10月26日)股价上涨12.5% [3] 法律程序与裁定 - 香港证监会于2025年2月27日对黄百鸣展开刑事法律程序,黄百鸣随后被裁定指使或促使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罪成立 [4] - 裁判官斥责黄百鸣作为多家上市公司主席的相关解释“既荒谬,又牵强”,完全不能令人信服,因此拒绝接纳其证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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