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银行获批直接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6-17 18:14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正式公布,旨在上海率先构建与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通过分阶段目标、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整合FT账户与OSA账户、发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等一系列举措,搭建相对完整的离岸人民币市场,服务企业“走出去”和人民币国际化 [1][3][11] 分阶段发展目标 - 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制度体系,包括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和营商环境,并立足数字化前沿开展业务探索,以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 [3] - 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为企业的国际投资贸易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为在岸金融体系改革进行测试,支持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和风险管理功能 [8] - 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引领国家金融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8] 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举措 - 支持在浦东新区通过“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等方式探索离岸金融的适度集聚和有效隔离 [5] - 鼓励上海市制定企业获得离岸金融服务的标准、流程和监管办法,并研究设立离岸银行等离岸金融机构的可行性 [5] - 初期优先发展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首批试点业务包括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资金运营、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 [5] - 积极支持财资中心建设,支持上海市开展跨国公司财资中心试点,鼓励设立国际财资中心,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制定配套政策,支持归集海外资金 [5] - 便利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支持在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区域为非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优化账户开立和办卡流程 [5] - 根据试点情况,稳步拓展面向非居民个人的离岸财富管理、全球资产配置等专业化金融产品与服务 [6] - 条件成熟后适时全面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包括探索优化离岸信贷业务模式,丰富离岸银行业务,研究探索离岸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可行性 [6] 关键业务与账户体系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将在上海自贸区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授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等6家银行,利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平台开展交易 [1][11] -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为符合条件的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在专项额度内投资自贸离岸债 [9] - 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交易留痕、风险可控”原则优化跨境资金管理,发挥好现有离岸账户作用 [9] - 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以推动市场扩容增量 [8] - 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提升离岸外汇交易服务能力,推动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直接交易发展,并依托其平台汇聚全球外币对等市场流动性,增强国际资本配置功能 [11] 制度与监管体系建设 - 将分层分类逐步建立健全业务开展指导性规定,上海市可运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支持下研究制定离岸金融领域配套规则,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仲裁规则 [11] - 在监管安排上,要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 [11] - 在资金监测上,要加强资金交易监测预警,防止资金空转和监管套利 [11] - 在风险处置上,要依托上海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离岸业务的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 [11] - 上海离岸金融建设是在账户隔离、主体限定、交易留痕和风险可控的框架下逐步推进,而非无约束放开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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