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 -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3] - 应退或应补税额计算公式为:[(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缴税额[3] - 对依法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申报补税但未按规定办理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提醒督促,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可能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影响个人纳税信用[3] 汇算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 建议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若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且需要办理汇算申报,在选择申报年度后点击“开始申报”按钮进行办理[4] - 如纳税人在2025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应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可免于办理汇算申报[4] - 办理过程中需核对基本信息、收入和税前扣除,若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选择奖金核算方式[6] - 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全额并入综合所得,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将会影响汇算的税款计算结果[7] - 在税款计算步骤,需核实是否存在减免税额(如残疾人个税减免),符合政策可以自行添加[8] 专项附加扣除与常见问题 - 若纳税人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需提前在“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写信息[4] - 文章关联内容提示了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常见填报误区[10] 境内境外所得计税规则 -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14] -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14] -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14] - 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经营所得的盈利[15] 申报更正限制情形 - 补报新增人员、更改以前月份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电脑本地数据丢失等情形无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更正申报,需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18] - 若该月已经在税务局更正过、有人员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想要更正该年度的预缴申报表、2019年7月及以前的申报表需要更正等情形也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18]
个税汇算临近尾声,申报时间、申报操作一文读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6-19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