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税率提升至4% [1] - 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太阳能)电池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税率提升至4% [1] - 自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1] 政策历史背景与产业影响 - 自2015年2月1日起,电池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适用税率为4%,但对包括锂离子蓄电池在内的七大品类免征消费税,以支持绿色环保电池产业发展 [2] - 在免税政策与新能源汽车财税扶持政策协同下,国内锂电池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锂电池生产、消费及出口第一大国 [2] - 2025年,我国动力及储能电池总产量和销量分别为1755.6GWh和1700.5GWh,同比增长分别为60.1%和63.6%;累计出口达305.0GWh,同比增长50.7%,占全年累计销量的17.9% [3] 政策调整的动因 - 锂电池产业已进入市场化成熟期,适时恢复征税有助于完善绿色税收调节体系、拓宽稳定税源,推动行业向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 [3] - 电池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已开始退坡,出口退税率自2024年12月1日起由13%下调至9%,2026年4月1日起再次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 [5] - 恢复征收消费税可抬高行业准入与生产成本门槛,以税收杠杆推动企业聚焦高端化、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缓解行业同质化竞争矛盾 [5] 政策实施特点与过渡安排 - 政策设定约1年的缓冲周期,分步调整税率,避免一次性加税对生产成本造成剧烈冲击,给产业链企业预留优化成本管控和调整定价机制的时间 [6] - 对钠离子、固态、燃料电池等前沿技术品类延续免税,因这些技术处于产业化攻关与规模化落地关键期,研发投入高、市场培育周期长,此举可鼓励企业加大前沿技术研发与产能布局 [7] - 政策明确,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已缴纳消费税的原料,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纳税额,以规避产业链多层加工环节的重复征税问题 [7] 政策长期影响 - 政策调整短期将带来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成本上行、利润承压,但分步落地可有效平滑冲击 [8] - 长期有利于优化产业竞争格局,引导技术升级,推动产业逐步由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益提升全面转型 [8]
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政策
鑫椤储能·2026-07-20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