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方某军被罚1.75亿元
财联社·2026-07-25 08:36
行政处罚决定 -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方某军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约1.75亿元,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约8158.76万元,并处以约9358.76万元的罚款 [1] - 当事人方某军未对处罚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5] 违法事实与行为 - 在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期间,方某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封涨停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2][6] - 其操纵市场行为中,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有6次,违法所得合计81,587,643.44元;单次无违法所得的行为有12次 [3][6] -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 [7] 法律依据与处罚细则 - 山东证监局认定方某军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八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市场行为 [4][7] - 针对6次违法所得超100万元的违法行为,决定没收违法所得81,587,643.44元,并处以等额81,587,643.44元的罚款 [8] - 针对12次无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决定处以12,000,000元的罚款 [9] - 综合两项,合计没收违法所得81,587,643.44元,并处以93,587,643.44元的罚款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