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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00234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4 16:30
第一条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 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五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发行申请文件中承 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健全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 效实施,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做 ...
格林美(002340)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4 16:30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 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的保值增值操作,具体品种包括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控股子公司 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 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 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 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为规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 ...
格林美(00234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24 16:30
信息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2] 信息定义与保密义务 - 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且未公开的信息[3] - 董事、高管等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信息报送要求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3] - 依据法律法规报送信息时需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3] - 对外报送信息前经办人员需履行审批程序[3] - 对外报送信息时经办人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保密提示函》[3] 信息使用限制与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4] - 如信息泄露公司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将依法要求赔偿[4]
格林美(00234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4 16:30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4]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8]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7] 内部控制审查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13] - 内部审计部门应将特定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3] - 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相关方整改[13] 报告出具与披露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如有)[22]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24] - 对认真履职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规人员依规处理[24][25] - 内部审计部门、人员违规,由董事会责令限期纠正并给予处分或处罚[25]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修改需通过董事会[27]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0] 外部审计 - 公司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9]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公司董事会需针对鉴证结论涉及事项做专项说明[30]
格林美(002340)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8-24 16: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保密与 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 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直接或间接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行为,包括以境外注册主体的名义 基于公司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益进行的发行上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 外发行证券及上市全过程,包括申请、审核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及各类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强化保密意识和档案管理责任,加强对参与人员 的教育与管理 ...
格林美(0023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4 16: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权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格林美(00234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8-24 16:30
重大会计差错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6]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6]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应关注合理性和对会计数据影响[8] 业绩预告 - 业绩预告条件:净利润为负值等[9] - 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情形: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9] - 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情形: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9] - 年度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9] - 半年度业绩预告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10] -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情形有四种[10] 业绩快报 - 业绩快报披露情形有三种[12] - 不晚于第一季度业绩相关公告发布时披露上一年度业绩快报[11] - 业绩快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指标方向不一致时需修正公告[11] 信息披露差错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差错等情形[3][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实施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4] - 年报信息有重大遗漏或不符需补充更正公告[11] - 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由内审部门处理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有五种[14]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7]
格林美(002340)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2025-08-24 16: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任管 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 理)职责,将"尊重人权、促进就业、绿色发展"三大核心理念融入企业战略 与日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 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 ...
格林美(00234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4 16: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 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 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提名;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 ...
格林美(002340)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4 16:30
审计管理 - 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加强治理[2] - 审计委员会提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评估能力[3] - 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3] 审计流程 - 协商确定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3]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3] - 分别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意见[3][4] 审核决策 - 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改聘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评价后提交董事会决议[5]